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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被控四面楚歌 今日庭上宣告无罪 深圳女律师为原重庆市副市长正名

1998-04-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徐斌

总经理遭遇诋毁

魏文烈1986年担任重庆市副市长,后出任香港渝丰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渝丰公司是重庆市在港设立的中资机构。在任期间魏文烈大刀阔斧地工作,为重庆市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他略显霸道的工作作风也得罪了一些人。1990年,重庆市外派到港的一位工作人员苏某回重庆到处告状,称魏文烈在港炒卖外汇亏损上亿元人民币,准备携款逃跑。1991年魏文烈被免职。

1991年,四川省派出的调查组在香港进行审计,得出的《审计报告》中称:魏文烈在任期间,超范围经营炒卖外汇,造成亏损1866.5076万美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一时轰动四川。1992年6月17日,四川省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将魏文烈逮捕。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1995年12月21日开庭审讯。

女律师分析案情实事求是

1995年12月,深圳阳光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刘振芳在公务途中接到魏文烈一案,此时距开庭只有10天了。

刘振芳在阅读完厚厚14本侦查案卷后发现,这个乍看很令人震惊案子,其实有很多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地方,如从案卷上看,到1991年6月魏文烈离任,渝丰公司建立了市值8000多万美元的各种资产,除两大酒店外,还有蛇口工业电池厂、重钢等生产和销售项目,在国内留有一个多亿的不动产。而渝丰公司的总股本金仅为200万美元,所谓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的说法并不成立。随着调查的展开,案情在刘振芳眼前已豁然开朗。

法庭辩论案情明朗

1995年12月2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魏文烈一案。许多干部、人大代表们都参加了旁听。出于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关心,很多人怀有“义愤”,法庭气氛十分紧张。

面对着预料之中的压力,刘振芳不慌不忙地站到了辩护席上,她铿锵有力地说:“1866.5076万美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后果是不真实的。”旁听席上一片骚动。

刘律师出示了渝丰公司会计林必煌及香港会计师张耀祥对香港渝丰公司外汇报益的计算结果。其结果证明:渝丰公司的外汇买卖整体是盈利的,计有1300余万美元。

那么,检察院报告中的巨额损失是怎么回事呢?从公司帐目看,在外汇买卖中,有一笔用在香港银行存款押金作的外汇买卖亏了1762万美元(即检察院所指控的1866.5076万美元)。做生意有赚有赔,这笔外汇买卖的亏损已由后来的外汇买卖盈利弥补。而《审计报告》漏计了6笔现汇买卖的损益数目。

魏文烈在离任时将外汇买卖全部平仓,不欠分文,根本不存在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事实。

1998年1月2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作出了魏文烈无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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